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在选择与众不同的定位,进而寻求新的经济活力和商机。如果某一个城市想表现卓越,令政府、投资人、企业和居民等各个阶层都均衡地获得最大效益并享受优质的生活,该城市需要在基础设施、社会环境和商业环境方面具备综合实力。目前,无线城市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城市名片中,为城市带来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而正越来越受到城市管理者、商业界人士、金融投资方和众多商户等各个阶层的关注。
从技术角度来看,无线接入技术的不断突破创新,也为无线城市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厦门、杭州、武汉、郑州、深圳等十几个无线城市都在建设实施中,还有更多的城市加入到建设当中。从国外情况来看,仅在2009年就有超过400个城市宣称或正在实施无线城市的建设,全世界已经有1000多个城市开始或者成为“无线城市”的一员。但热情高涨的建设活动并不能掩盖无线城市尴尬的运营效率和入不敷出的经营业绩,令人心灰意冷的是,第一批无线城市先驱多数已成为“先烈”。如何构建合理的无线城市运营模式已成为各方关注的重要问题。
五种运营模式
均存在局限性
第一种是政府建设运营模式。早期无线城市多采用该模式,政府负责大部分的费用,当然这一阶段也主要是探索阶段,一般的民营资本也不敢贸然进入这一领域。这种模式暴露出的问题最多,主要表现在运营效率低。随着无线接入技术的突破创新,无线城市建设的一次性建设投入越来越低,而日常运营成本却有上升趋势,一旦无线城市上马,必须不断“输血”,这种长期性的投入,令政府非常头疼。举例来说,采用Wi-Fi覆盖方式,无线城市的设备投资已从初期的每平方公里300多万元,降低到现在的20多万元。而后期的租用电路、网络优化、运营成本却在节节攀升。以北京为例,100多平方公里的无线覆盖一年的各种费用就要2亿多元,每平方公里一年的运营成本接近200万元。除了财力雄厚的新加坡政府,这一类型的无线城市基本上都以失败告终。
第二种是委托ISP模式。包括传统运营商在内的ISP,通过自己建设或者与政府共同建设无线城市网络并运营,再将业务批发、零售给用户、企业以及政府。早期尝试失败后,这种模式运用较多。但也没有看见比较成功的例子,美国费城在全球最早提出“无线城市”概念,它拥有140万人口,然而“无线费城”注册用户只有6000人,该无线城市计划也基本上停滞不前了。
第三种是广告模式。ISP自己建设、运营网络为主,为普通市民提供免费的、带宽较低的服务,通过广告支持免费服务。此外,ISP也向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商务用户批发带宽较高、服务质量较高、无广告的接入服务。这种方式主要问题是微薄广告收入和巨大的运营资金之间的鸿沟,巨大的资金压力让运营方不堪重负。
第四种是开放共享模式。具体指由非政府组织推动的,开放私人无线接入,形成城域网的开放共享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网络质量、网络稳定性都无法得到保证,同时会产生大量的“搭便车”用户。我们估计,在整个城市范围内这种模式将难以为继,但在中小型的社区运用这种模式是可行的。
第五种是电信运营商兴建政府参与模式。如今台北(采用政府和营运商共建共营模式)无线城市运营商和电信运营商为一个主体,网络接入业务上有冲突,容易形成左右手互搏,导致运营效率不高,台北无线城市正经受着每月1000万新台币巨额亏损的煎熬。
综合说来,现阶段各种模式都存在致命的硬伤,还没有那种模式可以称之为成功。我们认为其实这些模式中大都单纯地从建设运营角度出发,为了无线而无线,简单提供无线接入产品。如果无线城市不能提高城市运营管理水平,不能提升城市内企业生产经营效率,仅仅提供无线接入服务,那么无论采用哪种模式运营,都不可能获得良好的运营收益。原因在于:首先,现阶段无线接入的替代形式非常多,替代供应商也很多,无线城市运营方式不可能有更高的效率和质量。第二,如果真正做到包括室内覆盖的全面高质量无线接入,如何协调与现有电信运营商的关系,也是个问题。国外很多运营商因为无线城市与政府进行谈判,一方面政府高价拍卖了3G牌照,另一方面又加速推广无线城市计划,这一计划对3G业务有着较强替代关系引发了运营商不满。
多方协作丰富
面向行业和个人的应用
中研博峰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应该从无线城市的使用者、提供应用与服务出发,才能找到一个合理的建设运营模式。现阶段厦门在无线城市的建设运营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政府与运营商合作,运营商为投资主体,建设运营,同时开发大量的行业应用与服务,政府则购买一定的服务作为保底,同时利用其整合能力,协助运营商针对集团客户和行业客户完成销售。总体上说和以往的模式都不太一样,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无线城市带有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性质,将来接入的用户和无线网上提供的诸多服务与应用,都会被运营商所掌握。所以这种选择一家运营商来整体负责建设和运营,在如何保证企业不会滥用这些用户信息上也有一定的风险,同时在单一城市范围内容易形成不公平的竞争格局。
综合前面所分析的,中研博峰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这样一种模式,即无线城市的投资主体可以包括城市管理者、运营商和较大规模的ISP,并且避免一家独大的运营模式,甚至运营商也可以选取两家以上。基于无线城市,开发城市管理方面的应用,包括电子政务、交通管理、旅游服务、城市安全、减灾环保等等;开发个人增值应用主要围绕家庭安全、教育、卫生健康等等,而原来最为重要的提供普通的无线接入服务,则是附带功能,而不能以它为主。
运营商、政府、ISP合作就成为可选的运营主体。商业模式将主要由这几个部分组成:政府和运营商联合开发城市运营管理产品,政府购买这些产品,提升城市管理效率;行业客户、集团客户、大客户购买高质量的无线接入以及运营商为其开发的增值应用,用以提升其生产经营效率;个人客户购买个人增值应用提升其生活品质、工作效率。各层级的客户依据所获取的服务进行付费。
而针对普通的互联网接入服务,由ISP提供,该项服务可以采用常见的广告模式上游付费的方式,降低收费或可以采用免费方式。这样,无线城市运营方提供一定的基础性服务,而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高价值服务和应用上。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可以通过无线城市提高城市运营管理水平,行业客户及集团客户可以提升生产经营效率,个人客户可以获得丰富服务和应用,提升生活品质,而普通居民可以获得低价的无线接入服务,各取所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