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编制情况和年度用人计划,我市决定为市直35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其中全供事业单位28个,招聘工作人员41名,差供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7个,招聘工作人员15名。
谁可以报考
此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要求报考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须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中,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职位以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为准,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10年9月1日。有些单位还对招聘职位提出特殊要求,比如少儿业余体校拟招聘的运动训练职位,要求报考者为国家健将级运动员且获全国比赛前6名。
在职人员欲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岗位时,需要在报考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经历,并在进入面试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报考还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这些人不能报
按照《焦作市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下述人员不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审查后未作出结论的;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学生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按规定也暂不许报考。
怎么报名
本次招聘按职位报名,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至9月2日,每天8:00~11:30,15:00~18:00;报名地点在焦作市展览中心(人民路市委市政府大楼西邻)。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考。报考者应上网下载并填写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贴近期同底版1英寸免冠照片1张),本人持有效身份证(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与其一致)、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通过资格审查者,要缴报名考务费72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拟免缴报名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
怎么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县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10年8月30日至9月3日每天8:00~11:30、15:00~18:00,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录用科(市委市政府大楼809房间)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单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体检、考核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有人体检不合格,按职位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序,1∶1进入考核,如考核过程中有人不合格,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公示7天。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职位,报考本职位人员是否聘用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入编手续,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