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率66%,城镇登记失业率3.1%;全市在岗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5%。记者日前从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全市前三季度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更加重视人才,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今年1—9月,劳动保障部门重点做好毕业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工作。以“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月”为契机,举办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以及开展跨省劳务合作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就业。
今年前三季度,清远市新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0个;全市举办各类招聘会417场,提供就业岗位15.7万个,达成就业意向9.6万人,成功实现就业6.3万人,有效促进了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就业。
据统计,全市新增就业岗位4.83万个,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5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42人,转移城乡富余劳动力就业8.9万人次,组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1万人,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率为6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促就业的同时,清远市也积极搭建创业平台,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全市组织创业培训2968人,成功创业437人,带动就业1761人。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截至8月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53.44万人、24.31万人、64.87万人、30.38万人和13.10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3.99%、63.71%、1.00%、10.27%和25.48%,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99.52%、144.67%、81.30%、95.24%和104.84%。全市参加农村养老保险38370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76.74%。
保障用工权益
全市在岗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97.5%,完成全年任务的98%。全市已建立工会的大中型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为56%,完成全年任务的93%。
1—9月,全市继续督促落实对企业职工的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宣传,通过“市县上下联动”、劳动监察与司法联合执法,劳动监察、工会等部门联合“会诊”,妥善处理各类劳资纠纷,以法律手段保障职业的合法权益。
前三季度清远市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906宗,庭外调解598宗,结案率95%。2007年以来,清远市未发生因劳动保障纠纷到省进京群体性上访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