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IPTV收费项目,就个遥控器确认,电信就认为一个消费项目成立。典型的一个垄断作风。我家里安了一个IPTV,交话费的时候,一查,700多话费,就是两个IPTV收费内容。而且是一天里面一两个小时点击了两次,一次299元,请问我家小孩子现在才6岁,电信的画面又做得像糖果一样,他一天点10次,那我家就要付费2999元了,岂有此理。我家小孩子属于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幼儿,这种消费应不成立。其次,作为这种收费项目,应当像网购一样,付款要有专门密码,和短信确认才行。所要我要求电信将这个消费项目不成立,撤销该行为,否则就涉赚欺诈和诈骗。
回复:
目前IPTV的所有产品消费页面都是有收费提示及二次确认的。用户12月账单产生了IPTV个性化点播信息费598元,是用户于11月6日自行通过页面操作订购了2个业务产品,资费299元/年,合计598元。接到用户反映情况后为用户取消了两项业务,同时建议用户在以后IPTV产品使用中,谨慎使用,注意页面提示,用户表示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