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是消费电子产品发展的大势所趋,电视的数字化已经为电视的智能化创造了现实的基础。未来的智能电视将会是“智能机顶盒+显示器”和“智能电视一体机”二种形态并存。在智能电视发展的初级阶段,“智能机顶盒+显示器”的方式将更容易适应技术创新的快速变化,并更好地满足不同用户的消费需求。
智能机顶盒空间大
模拟手机向数字手机的转化主要是在通信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信息功能,即短消息和彩信。它的外形从笨重的“大哥大”变得日益小巧,这一转变主要归功于数字集成技术发展所带来的硬件技术的进步。诺基亚无疑是这场革命的成功代表之一。
数字手机向智能手机的转化,是在数字手机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更多的“智能化应用”。手机作为个人随身物品,已经从单纯的通信工具演变成随身的娱乐工具、工作助理,以及个人行为和能力延伸的媒介。这一转变主要归功于以开放式软件平台为支撑的软件技术的进步。
以苹果iphone为代表的智能手机的成功,当然是一项把最新软硬件技术进行集成创新的成果,但同时也是一项有典型意义的创新商业模式的成功。手机供应商在运营商的挤压下,硬件利润越来越低,而所要承担的应用开发和服务投入越来越大。iphone通过网上商店的形式,实现手机硬件(包括支持基本通信功能的开放式软件平台)与智能应用软件服务的分离,运营商则在收取基本通信服务费的同时,可以获得智能应用服务的流量费收入,是一种三方(手机供应商+智能应用软件服务提供商+通信运营商)多赢的创新商业模式的成功。
电视从模拟发展到数字,同样主要归功于数字集成技术发展带来的硬件技术的进步,而电视的智能化也将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但与手机相比,一方面,手机是小屏,电视是大屏,屏的价值在二者中比重相差很大,而且屏的变化和更新换代速度又远落后于软硬件数字技术的发展速度;另一方面,最新手机往往代表的是年轻人的时尚和高消费群体,而电视作为家庭用品,以家庭中的“弱势群体”为主要消费对象,人们更加关注其经济性和置换成本。因此手机换代了就可以换一个,而电视都已经发展好几代了,不少家庭却通过外加一个数字机顶盒,用的可能还是模拟电视机。今后电视屏的尺寸越来越大,相对价值越来越高,与其把整个屏一起换掉,不如只换其中的机顶盒更划算。所以在智能电视发展的初级阶段,各种技术和应用尚未成熟的情况下,“智能机顶盒+显示器”的方式是一种更经济的选择。即使是在智能电视一体机发展成熟的情况下,如果有更新的技术出现,外加智能机顶盒依然可以为用户提供一种更为灵活和经济的选择。
三网融合促智能机顶盒发展
在我国政府的主导下,三网融合正在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相比于智能电视一体机,智能机顶盒将面临更好的发展机遇。
智能手机发展的突破在于采用开放的软件平台,各种智能应用软件通过软件商店实现其增值服务的价值回报,更为主要的是,这种价值回报不但没有降低通信运营商的收入,反而由于带来智能应用的流量收费而实现利益分享,真正地实现了各方多赢。
反观目前国内的机顶盒市场,在政府出台三网融合政策之前,机顶盒市场以广电的有线机顶盒为主,而电信的IPTV机顶盒发展缓慢。
有线机顶盒通过CA实现收费,从之前的一个家庭交费而且收费困难,变成每台机顶盒交费而且是先缴费才能收看。在政府支持三网融合政策出台之后,电信和广电为了抢占市场,都纷纷推出免费机顶盒。这样一来,无论是电信IPTV运营商、广电有线运营商和机顶盒供应商,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而电视机厂商设想通过发展网络电视一体机进行突破,又由于无法获得内容牌照而难以为继。
以目前的广电有线机顶盒为例,通过CA方式实现收费的同时,也成为实现开放软件平台的最大障碍之一。由于采用封闭的CA和中间件,机顶盒软件的开发只能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下进行,导致机顶盒之间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各地数字平移只能依靠定制机顶盒来进行。未来智能电视的发展,必须要突破现行的CA智能卡方式,代之以更为严格的用户认证及安全保障功能的支持。现在的iphone需要提供注册信息和银行账号,且实施1美元的扣款成功后,才能获取itunes用户账号,进而实现与计算机的信息交互以及智能应用软件的下载服务,这种方式值得借鉴。
我们不能将目前智能电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制约因素简单地归咎于利益博弈,因为任何一种存在都有其历史延革和客观合理性,但相信通过各方的积极努力,智能电视会以各种创新形式发展起来。
目前已有整机厂商与拥有内容牌照的运营商共建服务平台,就是一种非常好的尝试努力。智能电视的发展,必须通过芯片开发商、第三方应用软件、整机厂商、运营商之间的通力合作,才能实现产业共赢。而正是这样的生态环境,可能会造就智能机顶盒发展的一个黄金时期。智能机顶盒将成为电视、网络和各类应用之间的智能设备,为家庭提供通信、娱乐、家电控制、安防等丰富多彩的综合信息服务。
简而言之,智能机顶盒在智能电视发展过程中将扮演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必将承载支撑软硬件技术创新、产业链合作商业模式创新的重任,是智能电视技术创新、应用创新和模式创新的推动者。 |